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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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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青感冒颗粒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9年前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每袋装7克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1020470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基药

销售渠道:医院和药店 社区 乡镇卫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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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颗粒剂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每袋装7克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

产品介绍:

[药品名称]

通用名称:金青感冒颗粒

汉语拼音:JinqingGanmaoKeli

[成份]金银花、大青叶、板蓝根、鱼腥草、薄荷、淡豆豉、淡竹叶、陈皮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
[性状]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,具清凉感。

[功能主治]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感冒发热,头痛咳嗽,咽喉疼痛。

[规格]每袋装7克

[用法用量]开水冲服,一次7克,一日3次。

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

[禁忌]尚不明确。

[注意事项]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3.不适用于风寒感冒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贮藏]密封。

[包装]药品包装用复合膜,7克/袋×10袋/盒

[有效期]36个月

[执行标准]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WS3-B-2722-97
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Z41020470

[说明书修订日期]2007年10月12日

[生产厂家]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